所有危險品或未能確定為非危險品的郵件,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投寄。此類郵件將會被退回寄件人,而不獲發還所繳付的費用。投寄危險品亦有可能被檢控。寄件人如需重新投寄被退回的郵件,請確保郵件內不再載有上述物品並重新繳付足額郵費。
所有郵件均須通過保安檢查方會付運至其他地區;部分物品雖然並非危險品,但由於在X光檢查中其形狀及物料與危險品相似,難以準確識別。未能通過檢查的郵件(如:普通電池、電路板或鋰電池狀電腦硬盤等),本署或會安排人員開啟作進一步檢查。
鋰電池是近年於郵件中最常見的危險品。
液體為另一最常見難以確定為非危險品的物體,所有未能識別的液體會被退回寄件人,因此建議寄件人盡量不要投寄液體。如需要投寄,必須以原裝未開封的容器盛載,而包裝上須清楚顯示當中成份及原料,以便保安檢查。此外,亦應提供相關文件如物料安全資料報告(MSDS)。
應使用容易重新封口並有足夠保護的包裝,以方便本署人員檢查郵件及在檢查後將郵件重新封口。香港郵政不會為因檢查而損壞的郵件負上任何責任。
見附圖。
大量投寄空郵服務及代寄商郵袋服務的寄件人除須注意上述事項外,亦應盡可能不要投寄內藏狀似危險品(包括鋰電池產品及易燃液體)的郵件。由於有關服務會以袋為單位,本署於處理過程中不會開啟任何郵袋。如未能通過X光檢查確定為非危險品的郵件,會整袋被退回。如有查詢,請致電香港郵政24小時查詢熱線2921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