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业回邮服务
1. 服务详情
- 您只须随原函附上毋须贴邮票的国际商业回邮咭或信封等回邮邮件,海外客户于回复时便毋须缴付邮费。
- 国际商业回邮邮件必须依照本地信件的一般规例,但在送递回邮地址后即不得转寄。如欲再次投寄,必须将咭放入封套内,并需预付邮费。
- 国际商业回邮邮件不能作挂号或保险派递。
- 您可选择于收件时以现金缴付费用予派递邮差(只限金额少于港币100元)或按月缴费,并须确认已妥收有关国际商业回邮邮件。
- 际商业回邮服务网络,更遍布全球所有主要国家。
2. 牌照申请
- 在使用国际商业回邮服务前,必须先递交申请表格。视乎有关申请的所需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有关申请是否符合个别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以及是否已付款(如适用)而定,相关申请将于申请表格递交后四个工作天内处理。在获发牌照前或样本获香港邮政核准前,不可印製国际商业回邮邮件。
- 牌照费用为 $150。
- 您必须将三个已印妥的回邮信封或咭的样本递交给我们审核。样本必须符合本地信件及印刷品大小、形状和品质的规定,并以黑色油墨印制。信封或咭的正面须完全依照已核准的样本印制。若重印的回邮邮件与原先核准的格式有差异,亦须先获香港邮政核准。
- 如申请者为独资经营或东主,申请者需提供业务拥有人姓名及I.R.B.R.表格第152号作核实。
3. 国际商业回邮邮件的设计
- 国际商业回邮信封的面积最小须为140毫米长x90毫米宽;最大则为5毫米厚x235毫米长xl20毫米宽。而任何国际商业回邮邮件的重量均不得超逾50克。
- 国际商业回邮邮件必须为指定设计的回邮信封或回邮咭。折迭封、信咭或涂有胶水的标贴纸均不可使用。
- 国际商业回邮咭的厚度不得少于0.25毫米。面积最小须为140毫米长x90毫米宽;最大则为235毫米长x120毫米宽;而使用的咭必须能抵受邮递时的碰撞。
- 「Par avion」及「By air mail」等代表空邮的字样,必须印于回邮邮件的左上方。
- 「NE PAS AFFRANCHIR」及「NO STAMP REQUIRED」等代表毋须贴上邮票的字样必须连同划有一粗斜线的邮票标志,同时印于回邮邮件的右上方。
- 国际商业回邮服务号码必须印于左上方的空邮字样之下。
- 在回邮地址上面,必须印有两条至少3毫米宽的横线,而中间相距至少14毫米。在两条横线中间必须分上下两行,印有「REPONSE PAYEE」和「REPLY PAID」,以及「HONG KONG」字样。两行字的字体均必须为全大草。
- 持牌人姓名及详细回邮地址的字样必须大小相同,并应印于两条横线下。
- 回邮邮件的正面只可印上图样、牌照编号和地址。
- 国际回邮邮件的图样,包括横线及地址,以黑色印制为佳。此外,除红、橙、黄、绿等色外,以深棕或深蓝等深色印制亦可。
- 国际商业回邮邮件不可用浅蓝色或黑色的纸张印制,可用浅色信封, 但以白信封为佳。
- 所有国际商业回邮信封的口盖必须涂上胶水。
- 具有折入口盖的信封,尺寸须依照以下规定:
具有折入口盖的信封
信封深度 | 信封口长度 |
不超过90毫米 |
不得超过150毫米 |
不超过100毫米 |
不得超过140毫米 |
超过100毫米 |
不得超过115毫米 |
- 各行字体的建议大小及字距如下:
- 高度:2.8-5.0毫米
- 阔度:2.0-3.5毫米
- 字距:每厘米四字体距离
- 上面一条横线与回邮邮件的顶端,至少须相距40毫米。另外,与底部及左端亦最低限度须留有15毫米的空位,而与右端亦至少相距27毫米。
回邮咭式样(最少尺寸)
4. 地址印刷式样
- 地址必须依正确次序排列。参考档号和额外资料例如“某某收启”等字样,如以中文印制,以放于客户地址下面最适当。如地址是以英文印制,则此项资料应放于客户地址之上。如需要英文地址的样本,可参阅地址印刷式样的英文版本。
1. 普通地址
普通地址
香港/九龙/新界及地区 |
九龙何文田 |
街名及号数 |
何迪道60号 |
大厦名称(如有者) |
宝宝大厦 |
楼数、室号 |
3楼13170室 |
收信人名称 |
甘美有限公司 |
参考档号或额外资料(如有者) |
某某先生收 |
2. 邮政信箱地址
邮政信箱地址
香港/九龙/新界 |
香港 |
邮局名称 |
邮政总局 |
信箱号码 |
0220号信箱 |
收信人名称 |
款式有限公司 |
参考档号或额外资料(如有者) |
某某先生收 |
- 收信人名称及地址必须以同样大小的字体印出。各行字体的建议大小及字距如下:
- 高度:2.8-5.0毫米
- 阔度:2.0-3.5毫米
- 字距:每厘米四字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