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一

帳戶客戶每月投寄本地郵政速遞郵件的郵費總額–大過或等於$1,600

結果︰客戶只須繳付該月郵費總額,而上門收件每次收取的$50行政費將獲全數豁免。

例︰於6月1日至6月30日要求上門收取本地郵政速遞郵件18次,而每次的郵費均為 $168,及每次上門收取本地郵政速遞郵件數量為5件或以上

該月消費總額︰$3,024 (18次收件的郵費總額) + $900 (18次上門收件每次收取的$50的行政費) = $3,924
客戶實際須繳付金額︰$3,024 (上門收件行政費$900可獲全數豁免)

 

例子二

帳戶客戶每月投寄本地郵政速遞郵件的消費總額–大過或等於$1,600,但郵費總額少於$1,600

結果︰客戶只須繳付該月的郵費及上門收件每次收取的$50行政費至$1,600,而餘下此項的行政費可獲豁免。

例︰於6月1日至6月30日要求上門收取本地郵政速遞郵件10次,而每次的郵費均為 $147.5,及每次上門收取本地郵政速遞郵件數量為5件或以上

該月消費總額︰$1,475 (10次收件的郵費總額) + $500 (10次上門收件每次收取的$50的行政費) = $1,975
客戶實際須繳付金額︰$1,600 (上門收件行政費的餘額$375可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