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假如寄件人在香港郵政的網上平台已為郵寄標籤付款,而投寄郵件時,發現香港郵政的電子磅所顯示的郵件重量與郵寄標籤上所顯示的重量有差異,該已付款的郵寄標籤還可以使用嗎?處理常式為何?
- 可以。
- 假如香港郵政的電子磅所顯示的郵件重量較郵寄標籤上所顯示的重量為多,應付金額較寄件人於網上已付的金額為大,則郵政局職員會替寄件人更改郵寄標籤上所顯示的重量。寄件人需於郵政局櫃位以現金、易辦事或八達通(只限已裝設八達通收費器的投寄局)繳付差額。
- 假如香港郵政的電子磅所顯示的郵件重量較郵寄標籤上所顯示的重量為多,應付金額較寄件人於網上已付的金額為大,則郵政局職員會替寄件人更改郵寄標籤上所顯示的重量。寄件人需於郵政局櫃位以現金、易辦事或八達通(只限已裝設八達通收費器的投寄局)繳付差額。
- 寄件人需要在投寄易網上平台前往「編輯/檢視郵寄標籤」頁面為該郵寄標籤申請退回已繳付的款項。請於該頁面完成以下步驟:
- 步驟一:按「已投寄」。
- 步驟二:搜尋一個或多個已取消的郵寄標籤。
- 步驟三:按標籤旁的「檢視」鍵。
- 步驟四:在「付款詳情」頁內,再按「退款」鍵。
退款將於申請退款日期起計 2-4 個月內退回繳付的信用卡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