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在目的地投遞的包裹一般會在適當時候(即目的地收件人領取郵件的正常期限屆滿後) 退回寄件人而無須事先通知。除非寄件人在投寄時另有要求(如將其棄掉),否則,寄件人須按照目的地郵政機關認為最合適的郵遞方式(空郵或平郵)支付退回無法投遞包裹的所需費用。
退回無法投遞包裹的費用包括郵費, 在很多情況下, 亦包括存倉的費用和行政費用等。因此,部份目的地徵收的退回包裹費用或會高於原寄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