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1. 本优惠的参加者同意受本条款及细则约束。参加者如违反本条款及细则,将被取消参加资格。
  2. 本优惠只适用于没有开立「特快专递」帐户的客户。「特快专递」帐户客户的投寄交易一概不符合享有本优惠的资格。
  3. 本优惠只适用于在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2月13日的推广期内寄往七个特选目的地(包括澳洲、加拿大、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及英国)的「特快专递」邮件。
  4. 本优惠不适用于「万用箱优惠」、「e-邮宝」和「经济快递」服务。
  5. 网上登记「特快专递」电子折扣优惠券:
  6. 网上登记免上门收件服务费:
  7. 客户于本网路平台所提供的投寄资料并不代表相关邮件符合参加本优惠的资格。香港邮政会核实已登记的邮件是否符合参加本优惠的资格,并保留权利取消任何已登记邮件的获奖资格。所有用作计算有关奖赏的投寄资料一概以香港邮政的记录为依归。
  8. 已登记客户内的投寄交易不可转至其他登记客户。资料一经登记,不可再作修改。
  9. 若客户多次登记优惠,请确保所填写的资料(包括:登记人名称、邮寄地址、电邮地址及电话号码)与早前登记的资料相符。
  10. 如已登记客户其后被取消资格,或被发现不符合资格参加本优惠,香港邮政保留权利取消奖赏或收回已送出的奖赏,并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或人选颁赠或处置有关奖赏。
  11. 任何被香港邮政或其他政府部门拒绝投寄,或涉及香港邮政与顾客争议的邮件,一概不符合资格参加本优惠。客户的投寄记录概以香港邮政的最终记录为准。
  12. 香港邮政保留权利更改本优惠的条款及细则的权利,而无须事先通知。如有争议,香港邮政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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