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邮政作为认可核证机关,提供多种数码证书及有关服务,在多项网上服务的应用例如在银行、金融、商业、教育和政府的服务中,使个人和机构能在安全和稳妥的环境下进行电子交易。
香港邮政在二零零零年成立香港第一家在《电子交易条例》(香港法例第553章)下的认可公共核证机关。现时,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发出符合电子交易条例要求的“认可数码证书”。根据《电子交易条例》,使用该条例下认可的数码证书作出的数码签署与纸张文件上的签署具同等法律地位。使用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个人及机构不单可以有效地认证网上交易对方的身分,更可促进在一个安全及可信任的环境下进行电子交易。香港邮政更设立证书储存库及公开目录,方便巿民查核对方的证书是否有效。
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签发以下数码证书,供个人及机构使用:
请按以下连结查阅电子证书的登记费:
* 适用于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个人)/(机构)/(保密)/(伺服器)。有关其他类别的电子证书,请按此浏览新申请/续期详情。
请按此浏览常见问题。
电话 | 2921-6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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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2775-9130 |
邮寄 | 香港东九龙政府合署邮箱 68777 号 |
电邮 | enquiry@eCert.gov.hk |
你亦可于各邮政局索阅有关电子证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