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邮件保安检查程序
- 所有出口邮件在安排付运往目的地前,必须通过保安检查。为方便有关检查,邮件内载物品需放置于清楚标示其原料及成分的原装包装或容器内。
- 未能通过X光检查的邮件,将开启作进一步检查。本署的职员及负责安检的人员会加以检查,以判断该邮件是否属非危险类别并可予以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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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启检查的邮件将贴上标签 [见下附图]以作识别,而标签上会以特别的代码1至13及P标示邮件所属类别。*
- 通过保安检查的邮件将如常交付航空公司或托运公司安排运送。未能通过保安检查的邮件或不能确定该邮件属非危险类别者将退回寄件人,而所缴付的邮费将不获退还。
- 如寄件人能提供物料安全资料表(简称MSDS)、产品说明书、产品规格或测试报告等以证明该退回的邮件为非危险品,本署可安排再次检查。
- 邮件如通过第二次检查,将获安排付运而不作另行通知;但如邮件仍未能通过第二次检查,则会退回寄件人,而所缴付的邮费将不获退还,寄件人亦不可重寄有关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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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邮件通过保安检查后标签上的特别代码所标示的类别,以供参考:
非危险品的编号
编号 |
非危险品 |
1 |
普通电池 |
2 |
外置充电器 (不含锂电池) |
3 |
电子产品及电器 (不含锂电池) |
4 |
以高密度物料(如金属或水晶)制成的产品 |
5 |
电脑配件 |
P |
通过安全检查的其他类别 |
危险品或未能确实属于非危险类别并可予付运的邮件
编号 |
危险品或未能确实属于非危险类别并可予付运的邮件 |
6 |
锂电池 |
7 |
含锂电池的智能电话 |
8 |
含锂电池的器材 |
9 |
其他危险品 (如压缩气体及爆炸品) |
10 |
未能识别其种类的电池 |
11 |
种类混杂的危险品 |
12 |
易燃液体 |
13 |
其他不知名物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