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相关目的地邮政机关(目的地列表见问题2)提醒,邮件如未附有正确电子报关资料,可能会导致清关延误或不获处理而被退回,邮费将不获退回。为配合有关要求,寄件人投寄邮件往指定目的地前必须在香港邮政特设的网上平台或相关设施提供电子报关资料。
寄件人应提供回邮地址及可收取短讯的本地手提电话号码。如被退回的邮件未载有寄件人资料,有关邮件将被销毁。
香港邮政已提供不同渠道,包括网上平台(「邮件清关易」、「投寄易」、「我的特快专递」及「立即寄件」)、香港邮政流动应用程式及各邮政局内配备的「邮件清关易」自助平台或平板电脑,供寄件人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答:
指定目的地资讯请参考: https://www.hongkongpost.hk/sc/other/2020/ecustoms/index.html
答:
首先,在柜位投寄时如发现还没有输入电子报关资料的邮件,香港邮政不会接受该邮件,并会要求寄件人于「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或「香港邮政」手机应用程式输入电子报关资料。另外,如香港邮政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邮件并未附有电子报关资料,邮件会被扣起。如有办法寻回寄件人,香港邮政将要求寄件人补交有关资料。如电子报关资料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香港邮政会把邮件退回寄件人,而邮费将不会退回;如邮件上没有寄件人资料,有关邮件将被销毁,香港邮政不会作另行通知亦不会退回邮费。
答:
是。除美国本土外,寄件人投寄内载货物的邮件及内载文件或货物的特快专递邮件往美国海外属地,包括罗林群岛、关岛、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北)、帕劳、波多黎各、萨摩亚(美国属土)、美属处女群岛及威克岛,亦必须提供电子报关资料。
答:
寄件人投寄有关邮件往指定目的地(目的地列表见问题2),必须于投寄前提交电子报关资料。经上门收件服务投寄的特快专递邮件,必须于邮差收件前已提交电子报关投寄资料。如寄件人在网上平台製作投寄表格,必须填妥所需投寄资料及列印投寄表格后,方可投寄。
答:
香港邮政已提供不同渠道供寄件人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寄件人可于香港邮政「投寄易」、「立即寄件」、「我的特快专递」、「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或「香港邮政」手机应用程式製作投寄表格,并输入电子报关资料。已收集的电子报关资料会送到外地海关及目的地邮政作清关之用。使用「投寄易」及「我的特快专递」网上平台的客户需预先登记,而「邮件清关易」及「立即寄件」网上平台无需预先登记,同时,香港邮政已在全綫邮政局内设置「邮件清关易」自助平台或平板电脑,方便寄件人使用。
所有电子报关资料(包括寄件人资料)必须以英文或当地语言填写。 寄件人亦可下载「香港邮政」手机应用程式,快捷地输入电子报关资料。
答:
因资料涉及顾客之个人及报关资料,请顾客自行输入。然而,香港邮政职员会为有需要的顾客提供适切的帮助和指导,以协助完成报关程序。
答:
寄件人可使用「立即寄件」或「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製作投寄表格及输入报关资料,然后列印该投寄表格并贴于邮件上即可投寄。此外,寄件人可在投寄邮件前,预先向邮政局柜位职员索取条码标籤以在「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提交电子报关资料,方法如下:
普通邮件: 寄件人于邮政局柜台领取附有“U”开首的邮件条码报关单,并把附有条码的报关单(CN22)贴于邮件上,然后透过「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输入邮件条码并按指示如实输入报关资料,即可投寄。
.挂号邮件: 寄件人如现时已使用「投寄易」或「立即寄件」网上平台製作投寄表格及已输入报关资料,则无需再次提供电子报关资料。如寄件人未有使用该网上平台,则可向邮政局职员索取:
然后透过「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输入挂号条码并按指示如实输入报关资料,即可投寄。
答:
如顾客将会在「投寄易」、「立即寄件」或 「我的特快专递」网上平台预备邮件,包括「特快专递」、「易网递+」、挂号、包裏服务或投寄一百件或以上的普通邮件,则毋须于「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输入电子报关资科。
答:
寄件人在提交电子报关资料时需要提供其电邮地址,在完成输入所有资料后,将会收到一个确认电邮。寄件人如需更改电子资料内容,必须据电邮的指示,登入系统修改资料。因此,我们建议市民提供电邮地址,以便收取电子报关资料确认函和方便资料更改。至于已投寄邮件,由于其电子资料会传送至目的地邮政机关,资料不能更改。
答:
如投寄内载物品(即非文件类)邮件,不论体积,邮件上仍需贴上报关单(CN22) (如在网上制作投寄表格,由于表格已包含报关单,则无需另外填写)。详情可参阅邮政指南9.9部分。
答:
所有内载货物(即非文件类)邮件及特快专递邮件(包括内载货物或文件)投寄往美国前必须提供电子报关资料。由于电子报关资料必须与邮件条码连结,客户必须先取条码标籤(见答(8)),如在网上制作投寄表格,由于表格已包含条码标籤,则无需再取。
投寄挂号或普通邮件的客户,在准备邮件时跟过往一样,内载货物(即非文件类)邮件不论体积需贴上报关单(CN22) (如在网上制作投寄表格,由于表格已包含报关单,则无需另外填写)。详情可参阅邮政指南9.9部分。
答:
现时设有投寄大量邮件安排的服务主要是特快专递、挂号或普通邮件,而网上平台已分别提供「大量投寄邮件上载电子报关资料」的功能,客户只需按指示,使用Excel表格格式载入电子报关资料,然后上载系统即可。如上载特快专递邮件资料,可使用「我的特快专递」网上平台;如上载挂号或普通邮件资料,可使用「投寄易」网上平台。详情请参考以下连结:
答:
可以。由于邮件电子报关是大趋势,我们鼓励客户使用电子报关网上平台输入电子报关资料及打印投寄表格,儘快适应改变。
答:
附有”U” 开首的邮件条码报关单是供所有出口普通邮件作电子报关用途。
答:
当寄件人电话预约上门收件时,客户服务同事会提醒客户输入报关资料;当上门收件时,邮差同事会即时扫描邮件条码,确认是否已附有资料,如系统未能显示任何资料,客户需提供已输入资料的証明,以确保收取的邮件已附有资料。
答:
寄件人如透过邮箱投寄投寄内载货品(即非文件类)普通邮件往上述目的地,需于寄件前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如香港邮政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邮件并未附有电子报关资料,将根据信封上的回邮地址发出通知信要求寄件人前往指定邮政局补交资料。如寄件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补交有关资料,香港邮政将把邮件退回寄件人,而邮费将不获退回。如果没有回邮地址或未能联络寄件人,有关邮件将被销毁。
答:
寄件人使用「智邮寄」投寄需提交电子报关资料的邮件往指定目的地时,如未预先经网上平台办理投寄手续及提交报关资料,应直接在使用「智邮寄」制作投寄标贴时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如香港邮政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邮件并未附有电子报关资料,将根据信封上的回邮地址或电话号码通知寄件人前往指定邮政局补交资料。如寄件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补交有关资料,香港邮政将把邮件退回寄件人,而邮费将不获退回。如果没有回邮地址或未能联络寄件人,有关邮件将被销毁。
答:
指定目的地邮政机关要求不要付运未附有电子报关资料的邮件。如邮件没有回邮地址,香港邮政将未能联络寄件人,该邮件会被销毁,而邮费将不获退回。因此,我们呼吁寄件人必须在投寄前提供电子报关资料。
答:
如邮件在投寄时没有提供电子报关资料,香港邮政不会接受该邮件。如邮件已附有电子报关资料,其派递标准将由完成电子报关或投寄当日开始计算,两者中以较后者为准。请留意,海关清关时间不会计算在派递标准内。
答:
由于寄件人没有按要求提供电子报关资料,而香港邮政已处理过该邮件,因此邮费不会退回寄件人。
答:
提供电子报关资料旨在协助外地海关进行清关手续。有关各目的地关税问题,请向当地海关了解。
答:
请向外地海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