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物品,可能会对人有害或损害处理邮件的机器,属于禁寄物品,邮局是不接受投寄的。违禁物品可归纳为「危险」及「色情」两大类,如属此两大类性质的邮件会被拒绝投寄,不可投寄的物品的详细资料,请按此 (邮政指南6.3)。
我们主要是处理本港出入口邮件和提供有关本地的派递服务。一般情况下,只要所投寄的物品不属危险或违禁品都可获收寄。而投寄人是有责任判断投寄的物质是否带有危险,并必须确信邮件不带有危险成分,方可投递。
所有出入口的邮件都得由目的地的海关检查,内载物品是必须按照目的地的规定缴付关税和接受检验,并需符合该目的地有关商标及其他法律的规定。由于各目的地会就各种原因对不同物品实行进口管制及税项亦各有不同。投寄内载货物的邮件往海外之前,寄件人应先确定有关邮件符合目的地的法律及规例的规定,否则邮件可能会被退回或没收,或须在关税以外缴付罚款,方可获派递。
此外,很多海外目的地或地方政府,会因为保障公众健康、涉及目的地专利等理由,而对某些物品实行进口管制;这些物品可分为禁寄物品(即禁止邮寄到该目的地的物品)及受管制物品 (即必须有目的地批准才接受投寄的物品;请向目的地查询申请入口详情)。如你需要查询个别目的地的禁寄物品/受管制物品类别,请按目的地参考相关资料 (邮政指南附录:海外邮政–运送目的地的服务资料),唯请注意,资料只供参考,可随时更改,而不作通知。香港邮政职员也不会就出口管制的事宜表示任何意见,如有任何疑问,有关邮件仍会获收寄,但此举不表示有关邮件已符合出口方面的规定。因此,寄件人宜直接向目的地的海关或相关部门查询有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