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邮局是否可将寄往旧地址的邮件转递到新地址?如何申请这项服务?
当搬迁住所或办公室时,市民可以向香港邮政申请,将寄往旧地址的邮件转递往香港或世界各地的新地址。邮件转递服务分私人及商业性质:
- 私人性质(转递以个人为收件人的邮件,亦包括慈善机构)
- 如果一个私人地址有不同的家庭成员需要邮件转递到同一个新地址,只需在同一份申请表上列明,无须另行申请
- 商业性质(转递以营商牟利机构为收件人的邮件)
- 如同一地址有多于一间公司,每间公司需作个别转递申请
- 如果需同时转递寄给同一地址附属公司(可从相同的商业登记证号码首八个数字识别)的邮件;或寄给同一地址公司拥有人(例如公司的董事、东主、合伙人或获授权负责人)的私人邮件,可以在申请表上列明,无须另行申请
- 如果公司雇员需要转递没有公司名称,只有雇员姓名的私人邮件,则必须个别申请私人转递,及提交公司信证明雇员身份,并且不反对将其信件转往该公司的新址
申请手续
表格
(PDF)
填写申请表时,请留意:
私人性质转递
- 申请表格内所列每名申请人须填香港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视乎何者适用而定)的英文字母及头3个数字(如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未满11岁,则须填写出生证明书号码)及证件所示的中英文全名(如适用)。
- 表格须由主申请人签署。
商业性质转递
- 申请机构须填上有效商业登记证号码,并盖上公司印章。如未能提供公司印章,则须由公司董事/授权人士签署。
- 如果公司拥有人 (例如公司的董事、东主、合伙人或获授权负责人) 需要转递寄往同一地址,但没有公司名称,只有姓名的私人邮件,须在申请表格内填上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或有效旅游证件)所示的中英文全名,并在姓名旁边注明「拥有人」字样。
- 申请表格须由收取转递邮件的人士或公司负责人亲自签署。
所需文件
私人性质转递
- 申请表格内列出全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影印本或数码版本
- 旧址的有效证明(于递交申请当日前三个月内发出)(例如电费/电话费/水费/煤气费帐单,详情请参看条款及细则(2))
- 如果公司雇员需要转递没有公司名称,只有雇员姓名的私人邮件,则必须个别申请私人转递,及提交公司信证明雇员身份,并且不反对将其信件转往该公司的新址
商业性质转递
- 最新并有效的商业登记证的影印本或数码版本
- 于递交申请当日前三个月内发出的旧址有效证明(例如电费/电话费/水费/煤气费帐单,详情请参看条款及细则(2))
- 公司拥有人本人如须转递没有公司,只有姓名的私人邮件,须附上其身份证明的影印本或数码版本
递交方式
申请须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提交:
- 亲身交到香港邮政任何一间邮政局;或
- 邮寄至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楼湾仔派递局邮件转递组。
费用
- 私人转递:首3个月$136,其后每6个月$172
- 商业转递:首3个月$409,其后每6个月$512
付款方式
- 现金;或
- 划线支票,抬头「香港邮政署长」/「Postmaster General」。 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请以划线支票支付申请费用。
处理时间
申请处理只需5个工作天。
转递服务的最长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