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取通函”标贴机制是甚么?

通函邮件不会派递至已贴上「不收取通函」标贴的派递点。寄件人必须在通函邮件内加入以下声明:

「如你不欲收取通函邮件,请在信箱贴上『不收取通函』标贴。标贴可于全线邮政局、各区民政事务处的民政谘询中心、公共屋村办事处和个别私人屋苑的管理处免费索取。请注意,『不收取通函』标贴机制并不涵盖由政府及相关机构、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选举候选人和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合资格获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所投寄的通函邮件。」

获豁免的寄件人可选择把通函邮件投寄至所有派递点或没有贴上「不收取通函」标贴的派递点。如选择投寄至所有派递点,须于函件右上角的标记下方印上「豁免*」字样。详情请参阅服务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