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既方便又合乎成本效益的方法,可以大大提高您所推广产品的客户回应率。您只需申请使用我们的简便回邮服务,便无须在直销函件上附上回邮信封。即使您希望在直销函件中附上回条/回邮信封,亦没有任何特别设计或式样的限制。

服务特质展开/摺叠

收费展开/摺叠

如何使用服务展开/摺叠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情,请参阅简便回邮服务简介

在使用简便回邮服务前,必须先递交申请表格。视乎有关申请的所需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有关申请是否符合个别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以及是否已付款(如适用)而定,相关申请将于申请表格递交后四个工作天内处理(申请表格)。

请连同以下文件递交申请表格:

  1. 有效商业登记证副本*请在有效商业登记证副本上加上 授权签署 及 盖上 公司印章 (如没有商业登记证,请提供政府發出的有效登记证明副本或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發出的免税证明副本)
  2. 登记地址及服务回邮派递地址证明副本[如与(i)记载的地址不同]该证明须于提交申请当日前三个月内發出。香港邮政接受政府部门、银行或公用服务机构發出的文件、帐单或信件。有关文件应载有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發出机构的名称及發出日期。
  3. 如申请者为独资经营或东主,申请者需提供业务拥有人姓名及I.R.B.R.表格第152号作核实。

尺寸及重量限制展开/摺叠

重量 2千克或以下  
尺寸

最小 90毫米x 140毫米 最大: 167 毫米 x 260 毫米
最小厚度: 0.25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