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2025年4月23日
中环/油麻地/屯门/粉岭/大埔,以及香港、九龙及新界其他地区
(实际工作地点将由香港邮政按运作需要作出安排)
一般每周工作18至36小时,每周工作5天(不包括用膳时间)。
(实际工作时间将由香港邮政按运作需要作出安排)
申请表格 [G.F. 340 (7/2023修订版)]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 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填妥的申请书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a)亲身把填妥的申请表格[G.F. 340 (7/2023修订版)]投入设于九龙九龙湾宏基街八号香港邮政大楼地下大堂的投递箱;投递箱开放时间:星期一至六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六时(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或b)以邮寄方式送达查询地址。请于信封面上清楚注明「申请拣信组助理职位」,而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申请日期。请确保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申请书,如资料不全/不清楚、逾期递交、邮资不足、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均不获处理。
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邀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四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能视作经已落选。如遇到申请人数众多或其他特殊情况以致需较长时间处理申请,申请人或会较迟接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