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投寄申請與投寄通函當日的單位數目出現差異時,應該如何處理?

可建議措施包括:

  1. 可按投寄時更新後的目標大廈或區域單位數目,修訂投寄函件數量及調整應付的郵費。
  2. 假若更新後的目標大廈或區域單位數目少於投寄申請時的數量,而投寄人希望維持之前的郵費金額,投寄人可自行選擇或由櫃位職員決定將剩餘函件派遞至附近大廈的單位。
  3. 假若更新後的目標大廈或區域單位數目多於投寄申請時的數量,而投寄人希望維持之前的郵費金額,投寄人可減少個別大廈的投寄數量。